【IG】 由 自 己 而 自 由 『 I am free from myself 』
这一篇,是对分型中的一个分法理解,从一元论到二分法,直至五分法的理解和诠释。
一元论,不同以往之处,在于主体论,要基于永不可见的主体和永恒观察者,确立主体。
二分法,可以看作二元论,但实质上以主体而论,还是一元论,但会派生出二方视角。
三分法,现在看来,是二方视角的一个主体融合,类似天地人中的人,是一个新的主体。
四分法,可能要简单很多,就是二分法的二次方,但可能隐含着更深的维度,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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