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IG】 由 自 己 而 自 由 『 I am free from myself 』
这一篇,是意识#应用集——第一站,主体、功能、对象之后的一个延展。
先前,已经有了二和一的观念,是一个主体和对象,加一个功能的结构。
三和一加一,是进一步是延展,将解构人有意识的映射域的符号,包含数字和文字。
为什么,数字和文字,可以作为独立的表达单元存在,一定有其意识的本质逻辑。
现在看来,一切皆意识,或者意识实相,是无处不在的,符号也不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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